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8日發布通告稱,16家藥品批發企業存在嚴重違法經營行為、10家藥品批發企業存在違反藥品經營管理規范的經營行為被嚴厲查處。其中涉及山西1家。
通告稱,16家藥品批發企業存在的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包括: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為個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條件,存在逃避檢查的行為。天津市躍康醫藥批發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改變注冊地址銷售藥品,未按規定對藥品儲存進行溫濕度監測,庫房溫度明顯超標,監測系統卻未報警。山西瑞杰康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為山西和潤藥業有限公司違法經營藥品提供經營場所,銷售藥品不開具發票等。
根據通告,10家藥品批發企業存在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經營行為包括:河北科威藥業有限公司藥品購銷記錄不完整、不真實,部分購銷記錄在企業計算機系統中無法查詢。湖南泓祥藥業有限公司擅自改變注冊地址經營,企業質量負責人未能有效履行質量管理職責。四川華鼎醫藥有限公司個別藥品銷售流向不完整,個別銷售藥品未如實開發票,未對銷售下游企業自提貨人員的身份進行核實等。
山西瑞杰康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為山西和潤藥業有限公司違法經營藥品提供經營場所。銷售藥品不開具發票,不能做到票、賬、貨、款一致。山西瑞杰康藥業有限公司還涉嫌虛構藥品流向,出庫復核單(隨貨同行)顯示,該企業將多批次人血白蛋白和治療用卡介苗銷售給多家零售藥店,但延伸檢查發現,相關藥店均從未收到藥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撤銷上述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對其違法經營行為立案查處。待相關情況查實后,嚴格按照94號《公告》要求,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此外,通告表示,食藥監總局將繼續對藥品流通領域組織飛行檢查,一旦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