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疆啟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11月30日,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委托協議簽約儀式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行,這標志著全區正式啟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今年10月下旬,自治區出臺《關于建立和實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將具有新疆戶籍的居民、參加自治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新疆戶籍居民以及援疆工作人員納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范圍。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個人不繳費,由自治區各級財政安排,每人年度最高可賠付6.68萬元。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政府主導,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程序,確定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六家商業保險公司共同經營管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受托商業保險公司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窗口,被保險人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時,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到就近的受理機構辦理。商業保險公司在接到被保險人手續完備的索賠申請后及時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賠付完畢或完成賠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