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犬傷人,“咬”出農村棘手問題
業內人士:防控狂犬病需要更多責任
農村養狗多為放養狀態,給人身安全造成了隱患。
11月21日晚,三江侗族自治縣八江鎮八江村的一場百家宴上,發生一起惡犬襲人事件,導致兩名兒童和一名成年男子被咬傷。時隔23天,其中一名被咬傷的8歲女童因狂犬病發作醫治無效死亡。
近年來,“狗患”已成為公害的新名詞,尤其在農村,犬只數量龐大、管理松散、防疫疏漏,帶來的犬患尤為嚴重,治理起來極為棘手。
1、犬只傷人事件頻發
今年11月21日晚,三江侗族自治縣八江鎮八江村的一場百家宴上,發生一起惡犬襲人事件。一只黑犬闖到百家宴現場,接連將6歲男童小旺、8歲女童小瑩和一名上前救小旺的成年男子咬傷。由于種種原因,3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打了狂犬疫苗。12月14日上午,嘴部被咬傷的8歲女童小瑩因狂犬病發作,醫治無效死亡。
2015年4月,在柳城縣打工的湖南男子鄧先生在工地睡覺時,被狗咬傷了右手。鄧沒有去打狂犬疫苗,只是簡單敷了幾包草藥。2015年6月13日,鄧在洗手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很怕水,遇風遇水就渾身難受,也吃不下飯,便來到柳城縣人民醫院治療。經醫院初步診療后,疑似狂犬病發作,后轉至柳州市級醫院醫治。由于病情危重,最后家屬放棄治療,直接將鄧送回湖南老家。據當時接診的醫生介紹,由于目前狂犬病可防不可治,鄧病情發作后,根據經驗判斷,其存活幾率微乎其微。
上面的案例其實只是柳州這兩年來犬只傷人致死致傷事件的一個縮影。記者了解到,在農村地區,犬只咬傷人的案例并不鮮見。
2、僥幸心理尤為普遍
今年年初,中國疾控中心發布2016狂犬病防控指南顯示,近幾年狂犬病報告病例數,廣西居全國第一。
記者從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了解到,這幾年來,柳州市采取了一些措施,狂犬病病例逐年下降,但狂犬病危害仍不可掉以輕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發現的狂犬病例,主要是發病人員抱著僥幸心理,被犬抓傷、咬傷后不及時清理傷口,也不去醫院處理。這一現象在農村地區尤為普遍。
被犬咬傷、抓傷后,傷口處置和打疫苗新農合都可報銷一部分費用。如果被咬傷到三度的除了接種疫苗,還要加打免疫球蛋白,這是一種抗體,能馬上起作用,阻止病毒擴散。由于打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加起來要幾百甚至上千元,一些農民不愿意打,最后導致狂犬病發病。
3、受威脅的不止村民
記者在三江侗族自治縣八江鎮八江村八江屯走訪發現,該屯十多二十只犬,幾乎都是無人管理的散養犬。更讓人擔憂的是,該屯的絕大多數犬都沒有經過任何的防疫管理。
記者從八江鎮畜牧獸醫防疫站了解到,八江鎮共計有800多只犬,打了狂犬疫苗的只有幾十只,狂犬疫苗接種率不到10%。
記者這幾年在融安、融水、柳城、柳江等下村采訪發現,不少農村地區每戶一犬比較普遍,而且大多都是無管理的散養狀態,有一小部分農戶甚至還放養大型犬、烈性犬,犬只傷人的危險系數更高。
由于目前農村地區的青壯年大多外出務工,留守人員多為婦女兒童和老人,更容易被犬只所傷;再加上各地農村旅游興起,農家樂越來越多,到農村的城里人、外地人也增多,農村犬患不但危及當地村民的生命安全,也危及外來游客。農村地區犬只管理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4、犬只防疫任重道遠
為了加強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遏制疫情發生,有關部門早在十多年前就啟動了村級動物防疫員網絡的建設工作。柳州市水產畜牧獸醫局防疫監督科科長邊岱英告訴記者,目前全市各縣區都建立了村防員隊伍,負責開展農村犬只的基礎免疫工作。按要求,農村犬只的防疫率要達到100%。
村級動物防疫員履職盡責,在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據三江縣丹洲鎮一防疫員介紹,每年春秋兩季,他們都要進村入戶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他所負責的丹洲村,犬只的單苗防疫率確實達到了100%。
但在其他農村,情況并沒有這么樂觀。
在柳江縣里雍鎮的立沖村,村民們養的犬基本上都在村里四處“溜達”。一名村干接受采訪時說,立沖村沒有專職防疫員,村民們也不會主動去找獸醫給犬打疫苗。
記者還采訪了融水苗族自治縣安太鄉、融安縣大坡鄉和柳城縣東泉鎮的畜牧獸醫防疫站工作人員,獲得的反饋令人擔憂——這幾個鄉鎮,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比例都不超過40%,有的甚至低于10%。對于農村犬只100%防疫的有關要求,他們有的表示不知道,有的則說自己知道,但是很難做到。
“防疫員下村去宣傳,狂犬疫苗免費,村民讓工作人員自己去抓犬。工作人員去抓一只對自己有敵意的犬來打針,談何容易?”在融安縣大坡鄉獸醫防疫站,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非常無奈。
5、管理真空亟待填補
記者了解到,柳州城市養犬的審批登記以及違章犬、無主犬的處理,由公安機關具體負責。在2007年頒布的《柳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中已有明確規定。但是,該辦法僅適用于柳州市區范圍內,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犬只管理仍存在空白。
對此,畜牧獸醫行業業內人士建議,從源頭上應加強養犬登記管理,同時要加大養犬人的責任,對棄養人進行追責;政府有關部門也應加強養犬監督,對于犬主人確實不愿繼續養的犬、無主或無人領養的流浪犬,政府應該承擔兜底責任,實施集中收容,進行無害化處理。
此外業內人士還建議,養犬問題屬于地方事務,由地方進行立法,但在各地進行地方立法的基礎上,可以考慮由國務院出臺行政法規,對養犬涉及的共性問題、原則問題進行規范,這有利于各地遵照統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