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統籌謀劃好“十三五”期間醫改工作,《云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下稱重點工作)日前發布。按照《重點工作》安排,我省將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2017年底前,實現我省與全國各省(區、市)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重點工作》要求,除前4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6個試點城市外的其余10個州、市在2017年6月底前出臺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9月底前全面啟動改革。同時,按照國家部署,協調推進軍隊醫院、武警醫院參與駐地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并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分級診療體系規劃。
整體推進省級所有公立醫院與所在區域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加快出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配套措施,做到取消藥品加成與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財政補償政策同步出臺、同步實施、同時到位,加快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建立新的補償機制。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云南省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2017年,前4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6個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要求各地要合理確定和量化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并落實到醫療機構,重點控制三級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定期對各地醫療費用控制情況進行排名,并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監督.將醫療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績效工資核定、院長評聘等掛鉤。2017年, 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重點工作》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確保整合后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平穩過渡、有效銜接,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擴大用藥和診療項目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
在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省加快推行以總額預算為基礎的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多種復合付費方式,激勵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主動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個人負擔。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做好按病種收費和付費改革的銜接,2017年底,各州、市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2017年,全省17個基本醫保統籌區全面推開按病種付費方式改革,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種類。(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