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剛剛閉會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的決定》,對于推動全省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決定共八個部分,分別是:堅決扛起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政治責任,奮力譜寫美麗甘肅建設的時代篇章;系統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堅持系統保護綜合施策,強化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全面實施“綠滿隴原”行動,提升防沙治沙整體效能,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主動打好治水興水戰,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提升水資源調配能力;持續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優化生態安全屏障空間格局,持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推進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加快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拓寬綠水青山轉化金山銀山路徑,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推進生態文化建設;建立健全制度機制保障,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強化法治保障,健全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加快構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依法履行人大職能,全力保障依法行政,凝聚全社會共建合力。
在全社會參與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方面,《決定》明確,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應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統籌推進生態安全屏障建設行動實施,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高效促進跨部門事項整體推進;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依法從嚴懲治環境資源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系統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質效。同時,明確公民、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應依法履行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義務,鼓勵社會各界通過建言獻策、監督評議等方式行使合法權利。此外,新聞媒體應深化生態文明理念傳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科普宣傳,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風尚。
“今后,我們將在監督執行上下功夫,適時通過視察調研、專題座談、問卷調查、跟進督辦等方式,強化貫徹執行和跟蹤問效,推動《決定》深入實施。同時,統籌當前與長遠,強化生態環境領域立法修法,扎實開展相關問題調查研究,以法治力量和履職實效推動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省人大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朱建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