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然資源部:鼓勵采取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閑置土地等,“十四五”以來已累計處置閑置土地面積500多萬畝
9月11日,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發布關于全國部分地區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國函〔2025〕86號)。
批復顯示,同意自即日起2年內開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蘇南重點城市、杭甬溫、合肥都市圈、福廈泉、鄭州市、長株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重慶市、成都市等10個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在同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國務院批準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的10個地區,是發展基礎較好、經濟增長支撐作用強的城市群、都市圈或者中心城市,改革基礎條件較好,也具有較強代表性。各地區試點方案總體結構基本一致,但具體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各有側重,圍繞激發技術要素創新活力,推進土地要素集約高效配置,引導人力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加快培育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增強資本要素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全面提高要素協同配置效率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試點方案自批復起實施2年時間,預計2027年完成試點任務。
土地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在支撐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孔維東表示,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在原有工作基礎上繼續深化實踐探索,不斷提高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水平。部分試點地區的探索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賦予試點地區更大的土地資源管理自主權,支持這些地區依據人口存量和變化趨勢來匹配新增建設用地;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
在創新產業用地供應方面,建立健全長期租賃、先租賃后出讓、彈性年期供應等市場供應體系;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和清單管理制度,推行產業用地“標準地”模式供應;保障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完善產業用地“畝均論英雄”的綜合評價政策體系。
在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再開發方面,細化完善低效用地認定標準,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騰退和主動退出;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的盤活利用,鼓勵經營主體通過建設用地整理等方式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探索地上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和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鼓勵采取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閑置土地,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指出,采取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閑置土地并非新提法,前些年土地出讓量大,且地方城投托底現象嚴重,導致不少城市土地庫存規模較大,不少地塊規劃條件已不適應新形勢,需要通過調規來優化土地利用。同時,“收儲存量閑置土地”也是2025年穩地產的重要發力點。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6月,自然資源部、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實施妥善處置閑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確鼓勵地方政府“收、調、供”聯動。同年11月,自然資源部發布通知,要求各地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并明確,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愿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截至8月末,26個省市已公示的擬使用專項債收購閑置存量土地的總金額超6100億元,專項債實際發行約1752億元。
同時,根據自然資源部于9月10日披露的數據,“十四五”以來,已累計處置閑置土地面積500多萬畝,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171萬畝。其中,上海、江蘇、浙江等地存量土地供應已經占比過半。
孔維東指出,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的決策部署,指導試點地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促進土地要素有序流動與節約集約高效配置,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