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9月22日,記者從自然資源部獲悉,自然資源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積極協調聯動,全力化解不動產登記前端環節歷史遺留問題。
針對土地房屋因房企原因被查封無法登記辦證的情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依法解除查封;人民法院在查封土地時應注明已出售房屋及其對應土地不在查封范圍內;對于已辦理預告登記或購房群眾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不予查封。針對土地房屋因被房企抵押導致無法登記辦證的問題,明確以居住為目的的購房群眾已支付全部購房款(含按揭),但房企存在未償還抵押債務的,在為購房群眾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同時,按套注銷對應房屋的不動產(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記。
三部門同時表示,未來還將繼續在政策制定中堅持“為無過錯群眾辦證”的原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局長 胡善順:千方百計掃除無過錯群眾辦證的各種障礙,不讓購房群眾為開發商的違規行為和政府監管問題“埋單”,在化解存量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推動實現“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從源頭防范新增問題產生。
目前,全國已累計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房屋2300多萬套,今年來共化解230多萬套。群眾在辦理登記的同時,與之相關的落戶、入學、買賣等難題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