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決策網訊 國慶、中秋雙節來臨之際,申請執行人陸某、雷某終于拿到了拖欠近兩年的工程款,來勉縣法院辦理領款手續時,陸某、雷某對執行法官感謝道:“還是法官有力度,我去找他們,他們認為我是無理取鬧,沒想到你們一出面,這么快就順利幫我追回了拖欠我兩年多的租賃費,謝謝羅法官,謝謝法院”。
時間回溯到2023年,被執行人張某租賃了陸某、雷某經營的挖機、鏟車在勉縣一工地干活,工程結束后,張某向二人出具欠條,并約定于同年12月付清租賃費。后經申請人陸某、雷某多次催要,張某未按期支付。陸某、雷某遂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張某仍未支付,陸某、雷某遂向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張某系外地人,在勉縣無固定居所,其經營的公司工商登記住所地為西安某地,張某面對執行,只是口頭允諾,卻從不兌現,且拒不到庭。法院委托張某戶籍地及公司住所地法院調查,也沒有發現任何財產線索,案件頓時陷入“找人無門,查物無果”的兩難境地,執行陷入僵局。
“被執行人張某正在勉縣一家能源公司要工程款!請你們趕快來!”2025年9月28日清晨,一條來自申請執行人雷某的緊急微信,讓一起陷入“被執行人難找、可供執行財產難尋”僵局近兩年的案件,迎來了破局的曙光。
收到線索后,執行法官深知戰機稍縱即逝,執行團隊立即出動帶上執法記錄儀,火速驅車前往該能源公司。在現場,能源公司負責人孫某起初并不理解與配合。“我們跟申請人沒合同關系,沒義務配合你們。”面對抵觸情緒,執行法官耐心地進行釋法析理,向其闡明協助執行的法律義務,以及拒不配合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孫某當場同意協助執行,將應付給張某的5萬余元工程款,劃撥至法院執行款專戶。至此拖欠租賃費近兩年的兩起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我們辦的每一起案件,對當事人而言,都可能是那根‘救命的稻草’。”執行法官說道,“‘如我在執’,就是要我們把自己放在當事人的處境去想問題。這條微信,對于我們是無數信息中的一條,但對申請人來說,是等待兩年后的希望。我們快一秒,群眾的獲得感就多一分。”(供稿:文英強 羅瀟)